最近,有讀者向現代快報反映,揚州市寶應縣望直港鎮望直港村137畝農田,自2008年被政府違規徵用後就一直拋荒。徵地時非但沒有土地徵用手續,還找小孩代部分村民在協議上簽字。昨天,望直港鎮副鎮長周成健在接受現代快報記者採訪時,承認讀者舉報屬實。針對土地拋荒,該副鎮長此前接受當地媒體採訪時表示,“地荒就荒了,有什麼了不起,國家荒的土地太多了”。(11月4日 現代快報)
  土地是農民祖祖輩輩賴以生存的命根子,失去土地就意味著失去生活來源。俗話說“手中有糧,心裡不慌”。尤其是對在村裡田間地頭長大的人,或許和筆者一樣,有著對土地千絲萬縷的情愫。看到報道中揚州市寶應縣望直港鎮望直港村137畝農田,自2008年被政府違規徵用後就一直拋荒;聽到“地荒就荒了,有什麼了不起,國家荒的土地太多了”話語,不免讓筆者心生恨意。不管此言是發自肺腑,還是事實,還是出於無奈、還是望地興嘆。“地荒有什麼了不起”,都是有損官德,作踐官念,更是撂倒了地方政府在民眾心中的公信力。
  的確,“國家荒的土地太多了”是一個不爭的事實。如:監利縣容城鎮團結村六組127畝土地荒蕪兩年多、寧鄉仁福村2000畝徵地荒蕪6年等。而且去年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全國閑置土地總計達1457宗,閑置面積達9772公頃。筆者疑問, 為什麼一些地方政府對肆無忌憚的實施土地違法行為,難以依法依紀處理?難道真是有關專家分析的那樣“40%多閑置土地是一些企業自身原因造成的,一半以上的閑置土地由地方政府造成。”誠然這樣,無論何種原因、誰的責任,土地之所以能閑置多年,其根本原因在於違法成本太輕,監管不力所致。
  如果,按照我國《土地管理法》和《閑置土地處置辦法》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,土地撂荒一年以內,土地管理部門要依法對土地使用權人征收一定閑置費。此外,滿兩年未利用的,土地管理部門可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。然而樓南組這137畝土地6年來一直拋荒。是誰拿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令箭當成了“雞毛“?如果依據《刑法》第410條規定,此種行徑無論如何都擺脫不了“情節嚴重”、觸犯了刑法,可事實並非如此,反倒是“理直氣壯”底氣十足,內因還是那句話,違法成本低於守法成本,視公信力於“兒戲”。
  其實,發展城市經濟、整合資源、加快工業興縣,並非壞事。但是,如若像報道中這樣鎮政府無手續徵地、找小孩代簽字、大量閑置6年、無人過問相連貫,此種的違法“發展經濟”就剛好能與部分地方基層幹部自詡掌握集體土地“生殺大權”,靠山吃山,靠地賺錢對號入座。因為這是最為簡單、直接、來錢快的“致富”方式。從另一個方面也折射出我們上級監督太遠,下級監督太險,同級監督太難,紀委監督太軟,組織監督太短,法律監督太晚等尷尬局面。
  厲行節約,反對浪費是中華民族的美德,如此的閑置浪費土地資源終將成為歷史的罪人。因此,遏制土地亂用、閑置已經刻不容緩。依筆者愚見,抓蛇逮七寸,抓土地亂用、閑置一是提高違規成本,對閑置土地一經查實,必追究地方政府責任;二是加強土地徵遷的審批手續,降低地方政府對土地的亂作為審批權;三是提高民眾的和輿論的監督力度,讓土地流轉公開化;四是加大對土地資金流轉的審計。或許多管齊下,違法成本高於守法成本,土地閑置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。我們更期待閑置6年的望直港村137畝農田,不在是蘆葦、蒲草滿地令人傷感的此情此景。
  稿源:荊楚網
  作者:魚予  (原標題:魚予:地荒“有什麼了不起”的幹部,何來“霸氣”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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